中钨高新: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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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类:中钨高新
- 发布于 2014年7月09日 星期三 09:12
- 作者:Sh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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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14-46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4年7月8日(星期二)10:30
2、召开地点: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黄河北路100号日盛华尔兹大厦21楼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杨伯华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名,代表有表
决权的股份383,083,9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628,654,664股的60.94%。本次股东大会无中小股东(除公司控股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参加。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83,083,963股(其中,控股股东383,083,963股,中小股东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票0股;反对票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丁少波、邓争艳;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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