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發佈促進稀土產業高品質發展實施意見

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佈關於促進稀土產業高品質發展的實施意見,計畫到2023年,全省稀土產業創新發展能力、綠色發展能力等達到國內領先、國際一流水準,在全球稀土產業分工和價值鏈中的地位進一步鞏固和提升。稀土產業總體保持平穩增長,稀土新材料及器件產值比重達30%以上,產業規模突破千億元。

稀土礦圖片

全文如下:

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促進稀土產業高品質發展的實施意見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稀土產業發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實發揮好稀土作為不可再生重要戰略資源的特殊價值,加快推進我省稀土產業高品質發展,經省政府同意,特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江西重要講話精神,堅持新發展理念,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進一步強化戰略思維、深化創新引領、加強生態環境保護、規範市場秩序,不斷增強稀土產業基礎能力,努力建設創新實力強、集群水準高、配套能力優、生態環境保護好、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稀土產業強省,助推全省經濟高品質跨越式發展。

(二)基本原則。

堅持創新引領,優化供給結構。聚焦國家戰略需求,圍繞稀土產業鏈部署創新鏈,著力補齊技術短板,提升供應鏈和價值鏈水準,促進供給結構優化和能力提升。

堅持融合提升,做強先進製造。大力推廣運用互聯網、大資料、人工智慧、區塊鏈等智慧製造技術,推動稀土產業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取得新突破,持續鞏固稀土先進製造優勢。

堅持集聚集群,提升應用水準。加強資源整合和佈局優化,加快培育稀土新材料先進製造業集群。積極實施“稀土+”戰略,不斷拓展稀土新興應用領域。

堅持綠色發展,保障資源優勢。做好稀土資源保護性開發,積極推廣應用綠色、高效的技術工藝和裝備,有序推進稀土廢棄礦山生態修復治理、元素均衡利用和二次資源回收利用環節減量優化。

(三)發展目標。

到2023年,全省稀土產業創新發展能力、綠色發展能力等達到國內領先、國際一流水準,在全球稀土產業分工和價值鏈中的地位進一步鞏固和提升。稀土產業總體保持平穩增長,部分重點細分領域加速成長,稀土新材料及器件產值比重達30%以上,形成1-2家百億級企業,產業規模突破千億元;研發投入持續加大,新增2-3家國家級科研創新平臺,新產品開發和新技術推廣應用步伐加快,資源開發利用技術水準不斷提高;中國稀金谷成為在國內有地位、國際有影響的中重稀土創新中心和高新技術產業集聚區。

二、重點任務

(一)提升科技創新能力。

1.加大創新平臺建設力度。加快推進中國科學院稀土研究院建設,積極承擔國家重大科研專項,突破一批稀土領域核心技術。支持江西省稀土功能材料創新中心創建國家稀土功能材料創新中心,推進國家稀土新材料技術創新中心(南方中心)建設。支援高校院所、科研機構、龍頭企業等牽頭組建稀土產業領域創新平臺。(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資訊化廳、省科學院、贛州市人民政府)

2.加強基礎研究與技術積累。聚焦離子型稀土礦山高效綠色開採、釔等高豐度元素平衡利用等關鍵領域,突破一批國家亟需、引領未來發展的稀土新材料及綠色製備關鍵技術。(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資訊化廳、省自然資源廳)

(二)推動產業轉型升級。

3.堅持綠色發展。壓減稀土產業低效無效產能,建設區域稀土放射性廢物處理處置設施,優化安排生產總量控制指標,提高原材料轉化率。支持中國南方稀土集團進一步完善離子型稀土高效綠色開採提取新工藝,研發利用離子型稀土礦山勘查開採輕便化、集成化裝備,嚴格履行採礦權人的生態修復主體責任。支持稀土二次資源回收利用企業實施技改升級、開展兼併重組。認真做好污染地塊再開發利用准入管理和暫不開發利用污染地塊環境風險管控工作。(責任單位:省工業和資訊化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贛州市人民政府、中國南方稀土集團)

4.加快轉型升級。大力發展高性能稀土永磁、發光、儲氫等材料及特種合金材料,積極培育稀土尤其是中重稀土在航空航太、軌道交通等領域應用。重點推進稀土磁性材料—永磁電機—稀土節能裝備、稀土合金材料—汽車及航空航太零部件等深加工及應用產業一體化。支持省內有實力的企業研發稀土銅、稀土鋼等特種合金材料。對稀土產業領域重大項目,支持優先申報中央預算內有關專項。(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資訊化廳、省國資委)

5.培育龍頭企業。支持稀土應用企業上市,重點支持中國南方稀土集團加快上市步伐,建設具有國際影響力的稀土企業。支援稀土永磁、催化劑、陶瓷等細分領域優勢企業加快發展,打造2-3家稀土深加工龍頭企業,重點培育一批稀土新材料、終端應用“單項冠軍”“獨角獸”企業。(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資訊化廳、省國資委、省金融監管局、江西證監局、贛州市人民政府)

6.促進融合發展。大力推進稀土產業與物聯網、大資料、人工智慧、第五代移動通信技術(5G)、區塊鏈等技術融合發展,完善資訊、技術、創業、培訓、融資、產業對接等公共服務體系,做大做強做優稀土先進製造業。(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資訊化廳、贛州市人民政府)

(三)加快中國稀金谷建設。

7.引導要素集聚。支援中國稀金穀內的稀土科研平臺和企業承擔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畫專案,優先支持承擔省科技重大專項、省重點研發計畫等科技專案。支援打造中國稀金(贛州)新材料研究院、留學人員創業園、大資料中心等平臺,加快建設集協同創新、產業服務、企業孵化、生態居住四大功能於一體的“稀金科創城”。鼓勵金融機構創新推出符合中國稀金穀發展需求的信貸產品和服務。(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資訊化廳、江西銀保監局、贛州市人民政府)

8.加快項目建設。積極引導稀土產業和項目佈局中國稀金穀,重點發展永磁電機及其配套項目,推動稀土新材料及應用企業集聚發展,提升中國稀金穀發展能級。支援贛州稀有金屬交易所、稀有金屬交易集散中心建設,著力打造國家級稀土交易中心。支持中國稀金穀內的稀土金屬冶煉企業參與電力直接交易,降低企業用電成本。(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資訊化廳、省財政廳、省國資委、省金融監管局、省能源局、國網江西省電力公司、贛州市人民政府、中國南方稀土集團)

(四)加強資源監管保障。

9.嚴格執法監管。落實國家關於持續加強稀土行業秩序整頓的各項要求,加強行業秩序整頓和執法動態巡查,保持對私挖盜采、非法加工礦產品等違法違規行為的高壓打擊態勢。(責任單位:省工業和資訊化廳等省直有關部門)

10.提高資源利用水準。支援依法依規建設以獨居石為代表的共伴生資源提取氯化稀土綜合利用專案。鼓勵省內稀土集團依法依規開展稀土枯竭礦山資源接續工作,支援非稀土礦業權依法變更為稀土礦業權。加強資源勘查評價和已有中重稀土礦區開發利用可行性評價,增加資源戰略儲備,提高中重稀土礦區開發利用水準。(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資訊化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

(五)推進技術標準評價。

11.加快檢測平臺建設。支持國家鎢與稀土檢驗檢測中心、國家質譜科學與儀器國際聯合研究中心、贛州有色冶金研究所分析檢測中心等檢驗檢測平臺加快發展,支持江西泰斯特新材料測試評價中心創建國家新材料測試評價平臺。(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資訊化廳、省市場監管局、贛州市人民政府)

12.加快標準體系建設。鼓勵省內稀土企業參與國際、國家及行業標準制定,完善稀土新材料、新產品標準化體系。加快建立離子型稀土礦等資源勘查開採技術標準和規範,支援贛州市出臺離子型稀土綠色礦山建設標準,並納入全省生態文明建設地方標準項目。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加快完善稀土專利體系,支援省內稀土企業加入專利聯盟,提升稀土行業產品品質,培育一批知名稀土品牌。(責任單位:省工業和資訊化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市場監管局)

三、保障措施

13.加強組織領導。在省工業強省建設工作領導小組下,建立由省工業和資訊化廳牽頭,省直有關部門、贛州市政府等參加的省促進稀土產業高品質發展的工作機制,統籌推進有關工作。省直有關部門要密切協作,細化政策措施,形成工作合力。贛州市政府要強化主體責任,健全工作機制,抓好各項政策措施的貫徹落實。(責任單位:省工業和資訊化廳等省直有關部門,贛州市人民政府)

14.深化產融合作。省財政廳設立稀土產業高品質發展基金,省工業和資訊化廳統籌安排省級工業轉型升級等產業資金,重點支援稀土新材料及應用企業發展。(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工業和資訊化廳)

15.加大政策支持。省財政、贛州市財政按規定支援中國科學院稀土研究院建設。對於國家級創新中心,省財政按規定予以支援,創新型省份建設專項資金重點支援其自主創新研究、科研儀器設備更新和開放運行等。首次商業化技術裝備、新材料產品被列入《江西省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目錄》《江西省重點新材料首批次應用示範指導目錄》的予以重點支援。對獲得當年度國家新材料首批次應用保險補償的稀土企業,優先支持申報省級工業轉型升級專項。(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資訊化廳、省財政廳、贛州市人民政府)

16.強化人才支撐。整合省內稀土科研人員入駐中國科學院稀土研究院,對帶稀土專案落地的,按規定給予支援。支持省內高校增加稀土相關專業博士和碩士培養計畫的名額,與中國科學院等科研院所、高校加強合作,培養稀土專業人才。(責任單位:省委人才辦、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贛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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