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11人为发财组团抢烧好的稀土众嫌犯获刑
- 详细资料
- 分类:稀土知识新闻价格
- 发布于 2013年1月23日 星期三 11:09
- 点击数:3372
1月22日,11人为发财,结伙策划抢劫近2吨稀土,涉案价值97500元。1月19日,经长汀县检察院提起公诉,长汀法院以抢劫罪一审判处邓某、陈某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判处赖某、黄某各有期徒刑七年三个月,并各处罚金18000元。
2008年4月,王某(已判刑)在长汀县四都镇坪埔村发现有人开窑烧制稀土,便伙同邓某、陈某等10人,事先安排好具体分工。同年4月28日晚11时许,汤某等四人乘车将被害人窑主绑走,随后通知邓某、陈某等6人赶往现场,将已烧制好的1.7728吨的稀土运走,得赃款85000元。案发后,王某等7人已被抓并判刑,剩下的赖某、黄某等4人也于2011年10月自动投案。
稀土供应商:中钨在线科技有限公司
产品详情查阅:http://www.chinatungsten.com
订购电话:0592-5129696 传真:0592-5129797
电子邮件:sales@chinatungsten.com
钨新闻、价格手机网站,3G版:http://3g.chinatungsten.com
钨新闻、价格手机网站,WML版:http://m.chinatungst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