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中期报告裁定中国稀土出口限制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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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于 2013年10月31日 星期四 18:21
- 作者:HJ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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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WTO)争端解决机制专家组上周完成的中期报告裁定,支持美国、日本和欧盟针对中国稀土出口限制政策违规的诉求。这意味着,中国在备受关注的稀土案上最终可能败诉。
本报10月28日从可靠渠道了解到,专家组就稀土争端的中期报告(Interimreport)已经发给争端各方,该报告目前并不公开。最终报告可能在6至8周后正式公开。
此案耗时已有一年半时间。美、日和欧三方在2012年3月先后向WTO提起贸易争端诉讼请求,认为中国针对17种稀土以及钨和钼的出口配额和出口税等实行了限制性措施。之后进行的双边磋商并没有得出解决方案。2012年9月,由世贸组织总干事组建专家组进行裁定。
按照争端解决程序,专家组将在两周时间内与各方另开会议,评审前述中期报告。如果中国对专家组报告不满,仍有权利向WTO上诉机构提出上诉。
稀土案也是日本首次在WTO直接针对中国提出的争端解决诉求。稀土被称为“工业黄金”,在高科技行业不可或缺。日本是稀土需求大国,一直寻求替代中国的稀土供应源。
欧美日与中国在稀土问题上的分歧已进行数年。中国一直坚持称,稀土的过量生产将导致环境的破坏,阻碍稀土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在一些特定情况下,世贸规则允许成员国进行出口控制,其中一项就是出于对不可再生自然资源的保护。但欧美提出,如果确实出于此考虑,中国的限制措施应该内外一视同仁,也同样应用于中国的国内生产。
相似的攻守也出现在原材料出口案上,这是促使美日欧三方联合提出稀土诉讼的背景之一。WTO在2011年年底裁决中国对铝土、焦炭、镁等9种原材料出口限制政策违反世贸规则。
该项争端解决是由欧盟、美国和墨西哥提出的。一位欧盟官员曾对本报表示,这起裁决“设立了一个法律上的先例,可以为今后的案子指明方向”。
中方曾一再表示,对上述矿物进行出口管制是出于环保考虑。WTO专家组报告认为,中方仅仅是限制出口,而不采取措施限制本国工业使用这些原材料,无论是短期还是长期都无法证明出口配额限制和关税能减少环境污染。
“这两起诉讼高度相关”,位于布鲁塞尔的国际政治经济中心(ECIPE)主任弗雷德里克·埃里克松(Fredrik Erixon)也认为,原材料案的裁决给了欧美信心,使他们相信WTO在稀土政策上同样会做出有利于欧美的裁决。
中国国内的专业人士此前也表达了悲观预期。根据报道,中国稀土协会等专业机构的相关人士在8月中旬江西赣州的稀土会议上表示,(稀土案)中国败诉的几率较大,中国稀土出口政策面临重大变化。
上述报道说,赣州稀土会议前不久,中国稀土学会还应要求向WTO相关机构提供过一次材料。相关专家表示,对于取消出口配额可能造成的影响,已经开始评估。而败诉的结局可能是中国取消稀土配额政策,稀土敞开供应,政府无法约束企业的出口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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