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公佈2014年鎢銻出口企業申報條件和程序

【發佈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發布文號】公告2013年第78號

【發布日期】2013-10-28

為保護資源和環境,配合國家產業政策,加強稀有金屬出口管理,根據《鎢及鎢製品、銻及銻製品出口經營管理暫行辦法》、《白銀出口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現公佈《2014年鎢、銻、白銀出口國營貿易企業申報條件及申報程序》。

一、2014年鎢、銻出口國營貿易企業申報條件


(一)生產企業。

1.獲得進出口經營資格或辦理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通過ISO9000系列質量體系認證。

3.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依法參加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各項社會保險並按期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並提供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已按期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相關證明。

4.已獲得2013年出口國營貿易資格的企業,2010-2012年每年均有鎢/銻出口實績(2010年以後獲得出口國營貿易資格的企業,自獲得資格年份至2012年每年均有鎢、銻出口實績;2013年新獲得資格的企業暫不考核其出口實績);新申報企業必須為已獲得出口供貨資質的企業,且鎢生產企業近三年年均出口供貨不低於2000噸(相當於仲鎢酸銨APT);銻生產企業近三年年均出口供貨不低於10000噸(精銻)或8000噸(氧化銻)。出口實績以海關統計為準,出口供貨實績以經行業組織复核的數據為準。

凡企業所產產品為科技部、商務部、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發布的《中國高新技術產品出口目錄》或科技部發布的《中國高新技術產品目錄》中所列產品,或經科技部認定的高新技術產品,可視產品具體情況適當降低標準。

5.必須是有關部門批准生產的冶煉加工企業。

6.獲得ISO14000系列環境管理體系認證以及省級環境保護部門頒發的達標排放證書。並提供由省級環境保護部門出具的本年度達標排放環境監測報告。

7.2010-2012年無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行為。

(二)流通企業。

1.獲得進出口經營資格或辦理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5年以上。

2.已獲得2013年出口國營貿易資格,2010-2012年每年均有鎢/銻出口實績(出口實績以海關統計為準),且所出口產品須來自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生產企業。

3.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依法參加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各項社會保險並按期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並提供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已按期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相關證明。

4.通過ISO9000系列質量體系認證。

5.2010-2012年無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行為。

二、2014年白銀出口國營貿易企業申報條件

(一)生產企業。

1.獲得進出口經營資格或辦理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2年以上;

2.已獲得2013年出口國營貿易資格的企業,2010-2012年需有白銀出口實績(2013年新獲得資格的企業暫不考核其出口實績);新申請企業2012年年產白銀80噸(含)以上,西部地區新申請企業可放寬至40噸(含)以上。出口實績以海關統計為準,產量以國家統計局提供的產量數據或經行業組織复核的國內銷售數量為準。

凡企業所產產品為科技部、商務部、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發布的《中國高新技術出口目錄》或科技部發布的《中國高新技術產品目錄》中所列產品,或經科技部認定的高新技術產品,可視產品具體情況適當降低標準。

3.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工業粉塵、廢水、廢氣的排放達到國家現行標準(尤其是在粗銀火法冶煉過程中產生的含砷的煙塵、廢水必須經過無害化處理),並獲得省級環境保護部門頒發的達標排放證書,且需提供由省級環境保護部門出具的本年度監測報告。

4.粗銀生產流程與電解提純生產流程在同一法人企業完成,且對電解所用粗銀生產的環保措施達到以上第3款要求。

5.回收銀企業在收購地處理含銀廢料時,不得造成二次污染,排放應達到國家現行標準。

6.生產企業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要求進行生產,產品質量達到現行國家標準。

7.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依法參加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各項社會保險並按期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並提供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已按期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相關證明。

8.通過ISO9000系列質量體系認證和ISO14000系列環境管理體系認證。

9.2010-2012年無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行為。

同等條件下,產品在國際市場註冊商標、產品鏈條長及產品深加工比例高的企業將優先考慮核定其出口經營資格。

(二)流通企業。

1.獲得進出口經營資格或辦理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5年以上。

2.已獲得2013年出口國營貿易資格,且2010-2012年有白銀出口實績(出口實績以海關統計為準)。

3.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依法參加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各項社會保險並按期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並提供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已按期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相關證明。

4.通過ISO9000系列質量體系認證。

5.2010-2012年無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行為。

三、相關審核申報程序

(一)各地商務主管部門依據2014年鎢、銻出口國營貿易企業申報條件,按照國家產業政策的要求,優先考慮採選冶綜合類企業,在本地已獲得2013年鎢、銻出口國營貿易資格的企業數量內,對符合出口國營貿易資格的企業進行審核,並於2013年11月15日前將審核意見報商務部(對外貿易司,附企業相關申請材料)。

已獲得2013年鎢、銻出口國營貿易資格的中央管理企業依據鎢、銻出口國營貿易企業資格標準,於2013年11月15日前,將申請材料報送商務部(對外貿易司,附企業相關申請材料)。

(二)各地商務主管部門依據2014年白銀出口國營貿易企業申報條件,對本地申報白銀出口國營貿易資格的企業進行審核,於2013年11月15日前向商務部(對外貿易司,附企業相關申請材料)報送審核意見及企業申請。

中央管理企業依據2014年白銀出口國營貿易企業資格標準,於2013年11月15日前,將申請材料報送商務部(對外貿易司,附企業相關申請材料)。

(三)商務部對符合申報鎢、銻、白銀出口國營貿易資格的企業進行審定並在商務部網站上公示無異議後,根據計算公式進行配額分配並對外公佈。

四、報送材料

鎢、銻、白銀出口國營貿易申報企業在提出申請時,必須提交以下材料,並需由申請企業法人代表簽字確認。

(一)申請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加蓋備案登記印章的《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或《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企業資格證書》、申請企業海關經營單位編碼和企業代碼。

(二)省級以上環境保護部門出具的環境守法證明文件,包括環境保護部門頒發的達標排污許可證書、主要污染物達標排放證明(環境監測報告正本)。

(三)ISO9000系列質量體系認證證書、ISO1400系列環境管理體系認證證書。

(四)所在地地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已經參加養老、失業、醫療、工傷和生育等各項社會保險並按期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相關證明。

(五)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五、自2014年起,商務部將不再對鎢、銻生產企業出口供貨資格進行審核。


鎢產品生產商、供應商:中鎢在線科技有限公司
產品詳情查閱:http://www.chinatungsten.com
訂購電話:0592-5129696 傳真:0592-5129797
電子郵件: sales@chinatungsten.com
鎢鉬文庫:http://i.chinatungsten.com
鎢新聞、價格手機網站,3G版:http://3g.chinatungsten.com
鉬新聞、鉬價格:http://news.molybdenum.com.cn

 

微信公众号

 

鎢鉬視頻

2024年1月份贛州鎢協預測均價與下半月各大型鎢企長單報價。

 

鎢鉬音頻

龍年首周鎢價開門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