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一批稀土開採、冶煉分離總量控制計畫

稀土是國家嚴格實行開採、冶煉分離總量控制管理的產品,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無計畫和超計畫生產。3月15日,工信部網站公佈由工業和資訊化部、自然資源部下達的2019年第一批稀土開採、冶煉分離總量控制計畫的通知。

2019年度第一批稀土開採、冶煉分離總量控制計畫按2018年度指標的50%下達,分別為60000噸、57500噸。相比於2018年同期指標總量下降了18%,合計礦產品60000噸,減少13500噸;冶煉分離產品57500噸,減少12500噸。

第二批計畫將綜合考慮市場需求和各集團的執行情況,於2019年6月底前下達。

2019年第一批稀土開採、冶煉分離總量控制計畫

通知指出,計畫應集中配置給技術裝備先進、環保水準高的重點骨幹企業,要嚴格管理、合理分配回收利用稀土資源的工程建設專案計畫,進一步提高計畫集中度。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企業,不得分配計畫:

一)礦山企業沒有採礦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停止建設的回收利用稀土資源專案或有關主管部門明確要求停產整改的;

二)稀土冶煉分離企業使用已列入禁止或淘汰目錄的落後生產工藝和冶煉分離產能低於2000噸(REO)/年的,或被有關部門明確要求停產整改的;

三)達不到《稀土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和放射性防護要求的;

四)長期停產,不具備生產條件的。

資料顯示,2018年度全國稀土礦(稀土氧化物REO)開採總量控制指標為120000噸,其中離子型(以中重稀土為主)稀土礦指標19150噸,岩礦型(輕)稀土礦指標100850噸。